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租人)拟对自有产权房屋(商铺)对外公开招租。
一、招租房屋(商铺)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招租房屋位于绵阳市经开区涪滨路北段7号(涪滨印象商业广场),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登记用途为商业,房屋出租用途为办公、商业。
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出租房屋 | 建筑面积(㎡) | 租金底价 (元/㎡) | 登记 用途 | 租赁期限 (年) | 递增率(年) |
1 | 经开区涪滨路北段7号10幢1-4号 | 103.19 | 30 | 商业 | 1-5 | 租金递增率待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 双方协商确定。 |
2 | 经开区涪滨路北段7号10幢1-6号 | 188.53 | 30 | 商业 | 1-5 | |
3 | 经开区涪滨路北段7号10幢2-1号 | 1093.95 | 18 | 商业 | 1-5 | |
4 | 经开区涪滨路北段7号11幢1-6号 | 198.11 | 26 | 商业 | 1-5 | |
5 | 经开区涪滨路北段7号11幢1-7号 | 171.24 | 26 | 商业 | 1-5 |
二、承租方法:
1、承租登记时间:自2018年2月23日招租公告发布起,至待出租房屋全部完成出租止,期间有承租意向的承租申请人均可就尚未出租的房屋申请承租意向登记。
2、承租登记地点: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绵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五楼)。
3、承租登记方法:有承租意向的承租申请人前往承租登记地点进行承租意向登记,登记后免费领取招租文件。
4、租赁商谈时间:招租人根据承租意向登记情况,另行电话通知。
5、租赁商谈方式:招租人根据承租意向登记情况,采取同单个承租申请人进行商谈或邀请多个承租申请人进行竞租商谈。
6、承租申请人参加租赁商谈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1)承租申请人为公司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法人章;
(2)承租申请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7、经过商谈,双方达成租赁意向后,承租申请人需向招租人缴纳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双方商定的三个月成交租金价。
租赁保证金退还:若双方房屋租赁商谈结果未通过招租人公司比选领导小组审批,招租人无息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双方履行完毕租赁合同的责任与义务结束租赁关系后,招租人无息退还承租人租赁保证金。
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租公告发布于:绵阳城市信息网、58同城、绵投控股集团网站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绵投交易中心平台)。
四、联系方式:
招租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五楼)物业管理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0816-2227557
时 间:2018年2月23日